【釋義】:1、漢官秩,在比二千石之下。古代年俸一千石以上的官員品級較高,因以“千石”指高官。漢代以俸祿高低計官品,千石官指丞相長史、大司馬長史、御史中丞等,月俸谷八十斛。東漢官俸半錢半谷,千石官月俸錢四千,米三十斛。見《通典·職官·祿秩》,又《秩品一》。
2、十二萬斤。
【出處】:1、《漢書·百官公卿表》顏師古注云:“千石者,(月各)八十斛御史中丞、丞相的長史、東漢的尚書令等為此級。”《東觀漢記·郭丹傳》:“郭丹,字少卿,南陽人,累世千石。”
2、《史記·秦始皇本紀》:“收天下兵,聚之鹹陽,銷以為鍾鐻,金人十二,重各千石,置廷宮中,”又《貨殖列傳》“素木鐵器卮茜千石。”裴駰集解引徐廣曰:“百二十斤為石。”